沙奎爾·奧尼爾在最新一期節目中透露,他1996年與湖人簽下的1.2億美元合同,是科比·布萊恩特最終加盟洛杉磯的關鍵誘因。
“我當時在‘神奇城’夜總會,正準備點個舞女跳舞,我還記得那個女孩的名字,叫伊萊克特拉。那家伙簡直美翻了,身高1米9。我打開信封,我這輩子沒見過合同那么多零。”奧尼爾說,“很多人沒意識到,如果我沒簽那份合同,科比根本不會來洛杉磯。他是被夏洛特黃蜂選中的,我簽了合同后,迪瓦茨才被湖人交易到夏洛特,而黃蜂把科比一起送來了。”

1996年選秀夜,黃蜂在第13順位選中科比。湖人隨即送出全明星中鋒弗拉德·迪瓦茨,從黃蜂換回科比。這筆交易的前提是奧尼爾已與湖人達成7年1.2億美元口頭協議——湖人需要騰出薪金空間才能簽下奧尼爾,而送走迪瓦茨正好釋放了薪資和陣容位置。奧尼爾的簽約直接鎖死了湖人的內線補強路線,也迫使管理層必須用年輕后衛換取即戰力,從而促成了科比入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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